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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
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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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即日起由甲方自主決定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,簡化辦事程序,4月30日,青島市城鄉建設委發布了《關于調整非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勘察、設計招投標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對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做出了調整。《通知》規定,非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,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行勘察、設計招標發包,不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勘察、設計招標備案等有關手續。自主決定的勘察、設計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。此舉將簡化程序,對于不再進行勘察、設計招標的項目,將大幅度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前期工作進度,壓縮近兩個月的前期工作時間,這將有利于建設項目早日開工、早日建成、早日投入使用。